考核对象: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全体成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扣分制
1.无故缺勤、无故请假(请假未说明具体原因,或在执勤后补假者),一次扣8分
2.迟到者,一次扣2分
3.一周请假超过两次者,每多一次扣1分
4.在执勤过程中,不认真者(与他人嬉闹、讲闲话;不按本部门要求执勤等违纪行为),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可加倍扣分,最多扣12分
5.在执勤过程中,故意不按实际情况登记者,一经发现,扣10分
6.执勤过程中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有“公报私仇”情况者,一经发现,扣15分。(具体情况以主席团最后裁定为准)
7.在执勤过程中,未带或冒带工牌及有其他不符合学生形象者,一次扣8分
8.违反校规,被点名批评或被公示者,一次扣20分
9.违反校规,被其他部员发现举报者,一经核实,一次扣12分
10.与其他成员发生冲突,有报复行为者,一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可加倍扣分
11.随意举报、诬陷其他部员者(包括部长、主席等),一经核实,一次扣15分
12.在会议过程中,违反纪律(讲话、随意下位等违纪行为)者一次扣4分,情节严重者,可加倍扣分
13.例会制度:三次请假算一次旷会,旷会两次由主席团进行约谈,旷会三次直接清退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14.与社会人员勾结,参与打架事件和其他违纪行为者,直接清退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15.有以上任何一种违纪行为,情节十分严重且屡教不改者,清退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加分制
1.一周内未缺勤、迟到,未有违纪行为,执勤认真者,加13分
2.一周内未缺勤、迟到、请假,未有违纪行为,执勤认真者,加15分
3.每日签到执勤者,加1分
4.一月内未缺勤、迟到,未有违纪行为,执勤认真者,加50分。
5.一月内未缺勤、迟到、请假,未有违纪行为,执勤认真者,加80分
6.举报其他成员的违纪行为,经核实,一次加5分且举报者保密
7.主动参与其他部门工作者,参与一次加1分
8.积极主动来办公室学习者,按照表现分别加10、5、1分(评判标准由主席团商讨)
9.群里面交代的事务积极完成的加5分
10.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提出建议且被采纳者,一次加4分
11.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或学校做出贡献者,一次加12分,贡献较大的,可加倍加分
12.为校学生自律委员会带来荣誉者,一次加15分,可加倍加分
13.积极参加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的活动或会议,按照表现分别加15 10 8 5 3分(评判标准由主席团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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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