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处〔2025〕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加强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的管理,现对我校在校生开展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核查工作。对学年注册分两个阶段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9月17日-9月26日):学籍状态核对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进行本学院在校生学籍状态核对工作。主要核对在校学生的学籍状态,包括休学、入伍保留学籍、退学未办理手续的学生,务必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及时填写“学籍异动表”并于10月24日前交教务处,如有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更,请按照学籍信息变更程序及要求办理手续。及时填写“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
第二阶段(10月9日-10月24日):学期报到及学年注册。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进行学年注册人数统计,填写“学年电子注册复查情况说明”并于10月24日前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科根据“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和“学年电子注册复查情况说明”完成在校生学信网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二、注意事项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是对新生入学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在校生退学、开除、死亡、取消学籍以及其他学籍变动等情况进行电子标注的过程。各二级学院务必确保学生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准确无误。未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的学生不享有在校生的权利和义务。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因不认真导致学年电子注册出现问题的学院将追究二级学院责任。
附:二级学院学年电子注册情况说明。
教务处
2025年9月17日
学院学年电子注册情况说明
教务处:
我院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核对人数统计情况如下:
辅导员 年级 专业 班级 学年注册人数 备注
表格不够的自行加行(打印时此文字内容删除)
共计 人完成学年电子注册核对,需要教务处进行学信网学年注册,无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另附详细说明)。
我学院对2025-2026学年在校生完成了学年注册核对,对上一学年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规范、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标注,无空挂学籍现象,如有我院将按照上级及我院有关文件要求的“部门倒查追责”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追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专职负责人签字: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